一、阜新事业编考试公告23年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2日,辽宁省发布事业单位招聘8662人的公告,
此次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3年3月27日9时至3月31日24时;
缴费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时至4月1日24时。
阜新地区提供的岗位共计297个,计划招录376人。
本次辽宁联考事业单位,岗位分为A、B、C、D、E类,不同类别考试内容不同。阜新地区A类综合管理类岗位招录人数最多,其次是中小学教师D类,B、C、E类相对较少;
如图所示:
在本次辽宁省事业单位联考-阜新地区中,要求应届生的岗位有183个,招聘226人,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岗位有8个,招录9人;可见,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占总招聘人数的60.11%。
阜新地区招录学历要求主要以本科为主,专科岗位仅招录3人,均为医疗岗位,笔试考E类。
二、2010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2010年,为加强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2010年度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省计划招录2286人,其中,公安系统1429人,森林公安系统11人,监狱劳教系统8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下简称“三个计划”)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0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10年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根据相关规定,2008、2009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010年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辽宁人事考试网(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辽宁省就业网(
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3月23日8时至3月30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8时至31日12时。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分别向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咨询。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3月24日至26日到所在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选择省直考区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当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招录计划为1人的为1:2,招录计划为2人及2人以上的为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4月15日8时至4月25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或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联系解决。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涵盖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则侧重于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和加工,以测试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全省公安系统的考生需额外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任务和职权,工作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执法与行政执法等方面,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长为6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定于2010年4月25日(星期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仅限报考公安系统考生)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省直考区设在沈阳,报考者可自主选择笔试考区。考生需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将核验考生身份并进行监考。
笔试成绩公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
纳入我省“三个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县(市、区)级以下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
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全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革命烈士子女报考上述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一科加5分)。
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如实填报加分信息。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招录计划为1人的为1:2,招录计划为2人及2人以上的为1:1.5),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面试前,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报考者照片、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等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前,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将按照公布的人民警察身体条件标准,对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森林公安系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面试。对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递补仅限一次。
具体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及面试公告,请关注《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报考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体检工作由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具体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考察(政审)工作由辽宁省公安厅、林业厅、司法厅分别按照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意见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招考部门将根据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经考试录用到监狱劳教系统及县(市、区)以下公安、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无关。考试范围按《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24-23448361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024-23447331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024-23447326 024-23447327
附件1:2010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0年辽宁省森林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3:2010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信息表.xls
三、2014年辽宁阜新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共七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的四楼会议室(阜新市中华路东段市人力资源大厦,市第二十七中学东侧)。
3、笔试科目为一门,针对医疗事业单位的医、药、护岗位、中小学保健所医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职位,考试试卷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医学专业知识三部分,其中医学专业知识(具体岗位考试内容将另行通知)的比重不少于80%。而对于阜新蒙古语广播电台的记者、文艺编辑及录音员职位,考试试卷则由《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蒙语专业知识三部分组成,蒙语专业知识的比重同样不少于80%。其他职位的考试试卷则由《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构成。所有试题均为客观题,满分设定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针对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考生需先掌握基础知识,随后通过大量习题进行巩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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