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考试报考资格详解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您所提及的是哪一种?以下是根据2020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整理的报考条件,供您参考。
(一)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2.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0年3月1日,即1984年3月2日之后出生);特殊年龄要求的职位,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职位,需有2年(24个月)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具体要求请见职位表)。
“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基层工作经验起始时间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验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三)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需为2020年6月15日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20年6月15日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超出3年服务期满(或退役)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
(四)报考需政审的职位,资格复审时进行初步政审,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正式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报名前,报考者可通过职位表中咨询电话了解相关事宜,避免报考失败。
(五)报考部分特定职位,如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等,需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具体要求请见职位表)。2020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和生源要求限制。在上述地区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地职位,也不受户籍和生源要求限制。
(六)除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0年9月底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0年6月15日之前(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0年9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招录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列编录用、聘用的。
2.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务员报考资格要求
2、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满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等。
三、省考公务员报考资格概述
一般情况下,公务员报名资格需符合以下规定,具体报名资格,以你所报考省份所报考岗位要求为准,以下信息作为参考: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法》第23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以上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报考公务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而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地方省(区、市)公务员考试,都会在当年的招考公告中有更为详细、更为具体的报考条件说明,包括了《公务员法》中未细致规定的条件。
因此,报考公务员的考生务必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详细了解当年的招考政策。
(2)国家公务员局和有些省份的公务员局会与招考公告同时发布相应的《报考指南》。该报考指南更为具体地回答了大部分考生存有疑问的资格资质、报考政策和报考技术问题,务必要认真查看。
国考每年都会发布官方的报考指南,山东、湖北等地也会发布官方的报考指南。
(1)很多考生在报名时,对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存在疑问,这主要集中在一些所学专业较为冷门的考生身上。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需要查看专业分类目录。
(2)但需指出的是,专业分类问题让众多考生感到头疼。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省级公务员考试中,适用的专业分类标准并不完全一致。首先,国家公务员考试并未发布统一的专业目录,通常情况下,考生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3)其次,一些省份尝试性地发布了各自省份的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而其他省份有的明确指出是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目录,有的则根本不提专业分类问题。
(4)因此,对于报名时对专业要求有疑问的考生,建议直接联系招考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报名资格以你所报考省份及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四、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要求
省公务员报考条件要求如下:
1. 考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品行,且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满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关于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要求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