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报名须知
2014年哈尔滨市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161名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18:00,请广大考生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18:00。
报名流程包括注册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笔试成绩等,全部通过网络完成。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网站: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
笔试时间预计在2014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管理类职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专业类职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更多招聘详情请参考相关公告。
二、2014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
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18:00,网上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18:00。
报名流程包括注册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查询笔试成绩等,全部通过网络完成。
具体报名流程请参考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三、2023年黑龙江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2023年哈尔滨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615名工作人员。
招聘工作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
报名网站: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等相关部门网站。
报名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年龄要求一般为满18周岁(2005年4月13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7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更多具体要求和报名方式请参考各相关部门网站通知。
在报名环节,每位考生仅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及考试需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考生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履行承诺,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若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不符或存在欺诈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以下情况可参与报名:一、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中的专业名称一致,仅连接词或个别字词存在差异;二、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以上,如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情况。
网上报名者需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足够时间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负责。
根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笔试考试费用为每人9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或现场缴费,具体信息请关注相关部门网站通知。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应届硕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成绩合格线;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开考比例不低于1:2;乡(镇)级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开考比例可高于1:1;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如未达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原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且仅有一次改报机会。未按时完成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仅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
请按照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官网通知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1.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67
2.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0451-84883050
3.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0451-55601211
4. 哈尔滨市中医医院:0451-85731175、85731194
5.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0451-88029907
6. 哈尔滨市第五医院:0451-88626608
7. 哈尔滨市第六医院:0451-58767618
8.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0451-84886502、84886728
9. 哈尔滨市胸科医院:0451-55604006
10.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0451-82426085、82420168
11. 哈尔滨市眼科医院:0451-84619987
12. 哈尔滨市口腔医院:0451-83152805
13. 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7725
14. 哈尔滨学院:0451-87085520、0451-86655955
15.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0451-53778279、53775575
16.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95
1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4536115、86350929
18. 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35
19.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0451-87187067
20. 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0451-58696058
21. 哈尔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0451-82279513、82279551
22.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0451-87153343
23. 南岗区:0451-82766260(人社局)、87573508(教育局)
24. 香坊区:0451-51895791(人社局)、51860019(教育局)
22. 五常市:联系电话为0451-53532944、53523290。
招聘博士毕业生将直接进行考核(面谈);硕士毕业生将直接参加面试(实操);对于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将直接进行面试(实操)。当免于笔试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过多,不便直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职业能力测试环节,以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实操)或考核(面谈)。除此之外,一般将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具体的考试方式以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时间:请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在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请登录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查询。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未设置笔试环节直接面试或考核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面试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或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情况可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1.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2. 哈尔滨市教育局:0451-84619312
4.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0451-53786799
5.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0451-86772675
6.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451-87383105
7. 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451-84664553
8.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0451-86772156
9. 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0451-86776465
10. 哈尔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0451-82279597、82279583
11. 联系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电话:0451-87153347
招聘的具体执行单位或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的具体要求进行审核。任何不符合规定要求、未能通过资格审核、未能按规定程序完成招聘流程而被列为拟聘人员的情况,均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后果将由招聘执行单位或相关部门承担。
报考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接受考务安排。对于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未履行承诺或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